「這種人還能紅真是臺灣社會的悲哀!」 統神怒噴!積極與谷阿莫切割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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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各位都知道網路紅人「谷阿莫」吧?憑藉著剪輯電影、戲劇作品片段,並加入別具個人特色的幽默旁白爆紅,在Youtube吸引大批粉絲訂閱進而獲利。不過今年卻接連爆出遭到影音平臺及電影片商提出侵權告訴的新聞,而其實谷阿莫這樣未經授權剪輯影片並作為己用的方式或可能已經觸法。
而近日許多執法人士或是律師對於谷阿莫事件提出自己的見解,其中也有不少人引述法律條文,據《著作權法》第 52條規定:「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范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至於觸法與否,必須視谷阿莫實際上使用影片的情形來斷定。
整起事件延燒已久,就連知名實況主統神也注意到並 po 文批判!
統神評論「谷阿莫事件」全文:
這兩天谷阿莫的新聞傳的很快
有很多朋友又再問我跟他之間的關系
那我就在這邊說明一下
首先 我當然不贊成谷阿莫用這種嘲弄的方式
去嘲笑別人辛苦的創作並藉此營利
ㄧ般的二次創作都是對那樣東西有愛 喜歡它才會想去延伸 改良 或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