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偷偷拿10萬給弟弟裝修房子,老公砸了喬遷宴會,我提離婚

其實這10萬,其中6萬是剛子娶我的時候給彩禮,不過這彩禮,我爸媽讓我自己單獨存起來,而4萬是我結婚之前工作存的私房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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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家房子裝修好后,我爸媽和弟弟辦了喬遷宴。那天我爸喝醉酒了,透露了我拿錢貼娘家裝修這事,沒想到剛子立馬翻臉,當著親戚的面砸了喬遷宴。

我去拉扯,剛子把我打了幾下,還說我吃裡扒外。可我就不明白了,我給的這10萬塊錢和剛子有什麼關係呢?

那天我弟弟看不下去了,和爸一起把老公狠狠揍了一頓。

如今我也打算離婚了,你們覺得呢?

為了報答父母的養育,栽培之恩,女主背著剛子給了娘家10萬,支援弟弟裝修房子,女主的這份孝心我們可以理解,可她忽略一件事,她已經結婚了,既然結婚了,大小事,夫妻雙方都要協商,更何況10萬塊錢不是一筆小數。

女主覺得這10萬塊錢和剛子沒有關係,所以女主可自作主張,不經過剛子,不和剛子商量,其實她的想法是錯誤的,或許商量之後也不會落到如今離婚的地步。

一個女人出嫁了就要兼顧好娘家和小家,不能一味的貼娘家而不顧小家,當然也不能全部顧著小家而不管娘家,這都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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