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銘切瓜丨外籍藝人在我國犯強姦罪可能面臨怎樣的處罰?

記者小銘還通過查詢發現,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但是如果案件的案情判決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按照《刑事訴訟法》則當由當地的中級人民法院進行管轄。

犯強姦罪可能面臨怎麼處罰?

最高可能判死刑

陳小彪告訴記者,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姦罪】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有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姦淫幼女的;二人以上輪姦的;姦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等情形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指控屬實,則不管嫌疑人的國籍屬於哪個國家都可能涉嫌強姦罪。如果還有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姦淫幼女多人,二人以上輪姦等情形的,可能最高會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陳小彪進一步解釋,性侵未成年人應該區分已滿14周歲或者未滿14周歲,對於前者,成立強姦需使用暴力、威脅或者其他違背意志的行為;對於後者,則無需,只要發生性關係,無論是否違背意志均成立姦淫幼女型的強姦罪。「如果有迷奸,無論是未成年人或者是成年人,都可能成立強姦罪。」

另外,按照《刑法》第三十五條【驅逐出境】規定對於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這也就說是犯罪的嫌疑人是外國國籍的,人民法院可以判處獨立適用驅逐出境或者其主刑執行完畢之後,再執行驅逐出境。

陳小彪提醒,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刑法》第十一條【外交代表刑事管轄豁免】和《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規定,對於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相關閱讀:

小銘切瓜 | 網曝公眾人物問題要注意規避什麼?披露他人生理隱私是否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