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空著,給我閨女住怎麼了」,兒媳連說三點,婆婆啞口無言
「不就是一個主臥嗎?怎麼了?你們又不在,他們想睡哪就睡哪。再說了已經住了進來,難不成還要趕他們走不成。」
「媽,你們一家人都是佔小便宜,偷住我的房子,能省幾個房租錢。咱們這租房子也沒多少錢,三個月頂多四五千。再說了,你們的房子那麼大,完全可以跟著你們住,怎麼偏偏住我的房子。媽,這個房子是我爸媽買的,可不是給你閨女住的。你做的事太過分了。」
蕭晗氣到不行,眼看著就要跟婆婆吵起來,她忍住了,但還是打電話給宏民,讓他回來主持公道。
03
婆婆也是認死理,堅持認為自己沒錯,她覺得當初蕭晗既然讓她打掃房子,她就可以做這個房子的主。而且在她看來,房子空著,沒人住就是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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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民慌忙從外地趕回來,當他知道事情的緣由之後,也有點責怪自己的母親擅作主張。
婆婆眼看兒子不支持她,還是很堅持:「房子空著,我給我閨女住怎麼了。再說了,這房子空著也是浪費,有人住多好,你還得感激我呢。」
蕭晗惱了,直接懟之:「媽,你口口聲聲說房子空著,我問你這房子是誰的房子?是我的,婚前房產,跟你們家宏民沒有半點關係。二我是給了你鑰匙,可是最起碼的尊重你懂嗎?大姑姐可以住進來,這事能不能事先給我通知一聲,偷拿我的鑰匙,算什麼事;三我最討厭人家睡我的床,主臥的床是隨便給人睡的嗎?我也不是嫌誰髒,就是覺得不尊重。
媽,咱們換位思考下,要是你的房子我一聲不吭住了,而且還睡你的主臥,你生不生氣。沒有這麼辦事的。而且你們看我的房子,大姑姐和大姐夫住我的房子可是一點都不愛惜,也不打掃房間,把我好好的房子弄成什麼樣子。還有就是,我回來了我住哪?難不成讓我住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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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房子本來就是我的,如今你們一家人倒好,還沒怎麼樣就開始算計我的房子。」
蕭晗連說三點,婆婆頓時啞口無言。婆婆就是太想當然了,覺得自己可以做主,但是卻忘了這房子是人家蕭晗的,跟她沒什麼關係。
蕭晗說的頭頭是道,宏民也沒有辦法包庇自己的母親。再說了大姑姐跟大姐夫做的也著實過分。沒房子可以住自己父母家,住誰家都可以,不應該打主意打到弟媳身上。就算弟媳的房子空著,人家的房子好,也跟你沒關係。這是做人的最起碼常識,稀里糊塗占什麼便宜?
後來大姑姐跟大姐夫收拾了東西,灰溜溜回了婆家。
蕭晗請人把房子徹底的打掃了一遍,她從婆婆那要回了鑰匙,這往後哪還敢把鑰匙給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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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這件事也給我們提了個醒:
不要老想著人家的東西好,更不要抱著僥倖心理占人家便宜。可以提前電話告知好好商量,切不可偷著瞞著。倘若是偷和瞞,像什麼話,跟竊賊有什麼區別?
還有就是「不睡主臥」,這是一個人最起碼的常識,「主臥」是主人的房間,睡了豈不是想取而代之。人與人之間最重要的是尊重,如此行為,何來尊重?
婆婆要懂得尊重兒媳,她的東西不能碰就是不能碰,不要倚老賣老覺得自己什麼都行。不要隨意去碰人家的東西,沒這必要,更不要有此類不妥當的行為,很沒有素質,特別「掉價」。
親人之間,更要注意這種小事。
尊重很重要,人與人之間的界限也要分得清楚,不要老想著占人家便宜。做人啊,還是要知行合一,這要是事到了自己身上,指不定比誰都急。將心比心,也要為他人著想,切莫什麼都當成理所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