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把你那套房過戶給我女兒」「好的,給我八十萬就行!」

現在小姑子的女兒三歲多了,今年小姑子經人介紹認識了一個男人。這個男人家境一般,看起來老實本分的樣子,他表示願意跟小姑子一起撫養她的孩子長大。聽到老公跟我說這個事,我覺得挺高興的。小姑子能找到這麼一個只疼知熱的人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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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婆婆突然跑來了。她得有幾個月沒來我們家了吧?無事不登三寶殿,這回婆婆直接開門見山。要求我把我婚前那套房子過戶給小姑子。我一聽就傻眼了,憑什麼呀?那是我婚前父母給我買的房子,買的時候60幾萬,幾年過去,起碼得值100萬了。婆婆這要求實在是無理,我回她,「給我八十萬就行,錢到賬了立馬去過戶!」

沒有答應婆婆的要求,她氣乎乎的就走了。晚上老公回來跟我說起這個事。說是小姑子的未婚夫因為是頭婚,覺得小姑子是二婚還帶著個孩子,要求他必須陪嫁一套房。呵呵,沒想到那個看著還算老實的男人竟然也存著這種心思。真是人心難測。這樣的人家,即使陪嫁了房子嫁過去也不會有什麼好日子過,婆婆竟然還信以為真,為了小姑子的幸福跑來讓我送房子給她。雖然愚昧,但是也可憐天下父母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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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想想就不靠譜,我和老公回去勸說公婆和小姑子。全家人把事說開了,都覺得這個男人不值得嫁,婆婆也向我表示歉意,說她一時心急才跑去跟我要房子,沒幾天小姑子就跟她這個男友分手了,原因就是沒有陪嫁房。

我想說的是。沒有人會。無緣無故地對你好。尤其是一個離過婚帶著孩子的女人。千萬不要被所謂的愛情沖昏了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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