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70歲後!我和老伴商量好「如果有一人先走」 剩下的人「就按4個計劃養老」不麻煩女兒
2、我們也不會要求女兒女婿養老
我知道女兒女婿孝順,我和老伴卻有人先走一步了,他們可能會操心我們的養老問題。但我和老伴都商量過了,在這時候,不要求女兒女婿養老,即使他們想把我們接到家裡去生活,我們都不要去。
因為女兒家真的不是我們的家,那個家是屬於親家夫妻倆的。而女婿也不是我們的親兒子,他很孝順,但我們做岳父母的真的沒法完全把他當親兒子依靠的。
這些年,我也見過很多去女兒家生活的老人,剛開始他們是很和諧幸福,但生活久了,老人病了或怎麼了,這種和諧的關係就會被打破,孝順也會變成嫌棄和反感。
而真到那時候,這關係會變得很尷尬,無論是老人自己,還是女兒女婿,都不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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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們會賣掉房子尋求更好的養老方式
真的有一個人先走了,那麼只靠一個人的退休金是很難養老的,雖然剛開始剩下的那個人,可能身體還可以,自己可以生活,但未來也會慢慢疾病纏身,需要人護理時就很艱難了。
因為請看護養老,我們的退休金支撐不起,要女兒女婿幫忙負擔點,我們也於心不忍,也不想拖累他們。所以,我和老伴想到最好的辦法就是,賣掉居住的房子,尋求其他更好的養老方式。
我們的房子是20年前在市裡買的,賣掉這個房子,我們可以過上很自在的養老生活。
首先,我們可以選擇一家比較好的養老院,而這賣房子錢,也足以讓我們可以在養老院住的很久,且很滋潤。
其次,不想去養老院,我們也可以選擇去買個小房子,請個看護養老。
在城郊邊上買個二手的小戶型,價格控制在預算以內,能買電梯房就買,只能買步梯房,那麼就選擇買個一樓的。然後剩下的錢,用來請看護,也足夠過個十幾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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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如果想和女兒親近一點,時常還能見到女兒一家子,我們也可以離開老家,把房子買到女兒家附近去。
平時看護伺候,過年過節就給看護放假,讓女兒女婿來照顧,我想這樣應該是不會給女兒女婿添麻煩的。
4、最後真要到生命盡頭時,不花大錢續命
我和老伴都覺得,人過了70歲,人生多半無憾了。
尤其是像我們這樣退休了十幾二十年的老人,要享受的都享受夠了,真到老到不行,患大病時,我們就不想花大價錢去續命的。
尤其是那些癌症、心腦血管等等,一些花了錢都不一定能完全治好的疾病,我覺得就沒必要去治療了,即使我有錢,也足夠支撐這些治療費,但我覺得,人這一生辛苦攢了這麼多錢,還是要花在更有意義的事情上,才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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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留給子女孫輩,或捐獻給社會都是好的,而花光積蓄,讓自己多活一兩年,真的就很沒意義。
因為那時候的我們,即使被救回來了,多半都還要飽受病痛的後遺症,不停地吃藥,不停地打針檢查來維持生命。並且自己很痛苦,子女也會跟著遭罪。
所以,我覺得還是那句老話說得好:「大病從死,小病從醫」!
真不行了就選擇解脫,早點離開就好,不浪費錢,也不飽受病痛,更不拖累子女。
這就是周大爺老兩口對於晚年單身一人時的安排,不知大家覺得是否可行呢?如果是你又會怎麼做?
文章參考:今日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