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醫學生患癌離去!臨終前放棄搶救「遺體捐獻給母校」遺愛人間 提醒:女人下半身「若有4處異常」趁早就醫

儘管吳思接受了治療,但是病情還是惡化了,最終出現了全身轉移,似乎是感覺到了自己時日無多,2019年6月29日吳私立下遺囑,第一條寫的就是,死後要將自己的遺體捐獻給母校作為醫學事業研究。

在臨終前,為了能夠將完整的遺體捐獻給母校,她向醫護人員提出不插管、不進ICU搶救,不接受所有會對身體完整有損的治療

7月5日,吳思離開了這個世界,年僅25歲。後來,家屬遵循她的遺願捐獻了眼角膜,並將吳思的遺體捐獻給中南大學湘雅醫學院。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吳思的事迹也帶動了很多人,吳思的事迹報道後,湖南省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志願捐獻一個月內人數從1698人增加到了22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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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遺體捐獻——讓生命和愛以另一種方式延續

吳思的精神值得學習,她的行為很多人其實都很難做到。遺體捐獻指的是捐獻者在死亡後,將自己的遺體捐獻給醫學院校或醫療單位,用於教學、科研等,不要求捐獻者的生前狀況。

但在現實中,願意進行遺體捐獻的人很少。《中華醫學教育探索雜誌》上一項調查顯示,只有13%的人對遺體捐獻表示贊成態度,有79%的人表示不贊成,其他人群表示無所謂。

很多人都不了解遺體解剖的意義,著名肺科專家吳紹青教授提到:「參加一次遺體解剖,勝過看一百個病人。」

從醫學生的角度來看,學醫一定要熟學基礎的醫學知識,而人體解剖作為基礎醫學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只有在接近真實人體上進行手術模擬訓練,才能更好地豐富和掌握人體的基本知識。醫學的進步以及如今我們能享受如此便捷的醫療,都離不開無數位像吳思一樣無私奉獻的大體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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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為什麼器官捐獻無償,使用卻是天價?

說到遺體捐獻,不少人會想到器官捐獻,這兩者是有區別的,器官捐獻是指當一個人在不幸死亡的時候,根據本人以及家屬的意願,將功能良好的器官捐獻給需要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能夠捐獻的器官包括有心臟、肝臟、腎臟、小腸、胰腺、肺臟等,癌症患者一般不適合進行器官捐獻。

原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指出,每年大約有30萬患者需要器官移植,但是能接受得起器官移植費用的只有3萬人,很多人存在困惑:為什麼器官捐獻無償,使用卻是天價呢?


其實患者器官移植的花費並不包括器官的費用,《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器官本身並沒有任何的費用,但是在移植的過程會有相關醫療費用,比如摘取以及植入器官的手術費用;運送和保存人體器官產生的費用;摘取、植入器官產生的檢驗費、藥費以及醫用耗材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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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遺體捐獻之後,使用過的遺體會如何處理?

有的人擔心捐獻的遺體在用完後得不到善後,其實這並不需要擔心。遺體捐獻之後,用於醫學科研、教學等方面,遺體在使用之後,由使用單位集中統一火化,然後由殯葬部門根據環保要求進行深埋處理。


生命總有終結的一天,遺體捐獻是給後人留下的最珍貴的財富,希望有更多的人能拋開傳統觀念,加入到這項偉大無私的事業中。如果有那麼一天,你願意成為志願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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