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他輸光了家裡三十萬,離婚時,妻子再給他十萬,他不敢要

寧志明心想自己是個大男人,怎麼能要女人的錢,錢在自己手中也不是什麼好事,再說女兒長身體需要錢,他不能要也不敢要。他認為自己有了朱大紅,就是最好的歸宿。

寧志明和朱大紅甜蜜幸福了一段時間,寧志明認為是這個家的半個主人,身板有些硬了,活不想做了,店也不想守了。朱大紅好心勸他,後來開始罵他,再後來對他大發脾氣。寧志明沒想到,朱大紅凶起來比母老虎還凶。她成天在你耳邊叨叨,比李梅還讓人難受。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朱大紅九歲的兒子也不是省油的燈,從沒叫他爸爸不說,說他是吃軟飯的東西,養條狗都知道報恩,說他連豬狗都不如。寧志明十分生氣,大丈夫可殺而不可辱。過了半年,他離開了朱大紅家。朱大紅對兒子說,走就走唄,養了一隻白眼狼,就當什麼事也沒發生一樣。

有一天早上,寧志明正在一家餐館吃麵條,突然一個聲音向他喊道:「爸爸,爸爸。」寧志明低下頭一看,原來是自己的女兒。她怎麼來了?寧志明抬頭看見李梅在另外一張桌子上結賬,明白了他們也是來吃早餐。他眼淚一下流了下來,問女兒:「你吃了嗎?沒吃,爸爸這裡還有。」

李梅結完賬,站起來看見寧志明先是一驚,看見女兒,她一把把女兒扯過去,說了句「他不是你爸爸」,隨後抱起來頭也不回走了。女兒在李梅的肩上一直在向寧志明招手。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那一天,寧志明哭得很傷心,他想起了李梅的種種好,接連幾天他都沒睡好覺。一想到女兒他就忍不住哭。

為了痛改前非,寧志明決定向李梅認錯,他用手機向李梅發了封悔過書,最後說了句「對不起」。然而一個時辰后,李梅只回了三個字:「不必了。」

寧志明忍不住嚎啕大哭。

(故事完,圖文無關。曾明偉/文)

部分自媒體平台把原創作者分成五個等級,百萬英雄當然被排斥在外

部分自媒體平台人為設限,百萬英雄沒想到,優質作者也拒在門外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上一頁

2/2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