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條件好,不要彩禮還出房,男方母親認定女方有問題,開始挑剔

情感傾訴:蘇秀,整理:水墨

我叫蘇秀,我的男朋友叫張磊,我們是2015年秋天戀愛的,2017春天準備結婚。我父親是個好手藝的木匠,幹了好多年裝修,也賺了一些錢。

我母親經營一家化妝品店,我在店裡幫忙,我家的條件比上不足,比下有餘。我父母知道我戀愛的事兒,也見過張磊,說張磊挺老實,不反對。

我也見過張磊父母,他們也同意,沒表示過反對。去年春天,張磊和我商量,打算結婚。但他被一件事難住了:那就是婚房。

如果買婚房,他父母手裡的錢只夠首付,房子裝修和其他結婚用品,都得靠借錢,彩禮更是拿不出來。張磊為此非常苦惱。知道了他家的難處后,我父母合計,我家就我一個孩子,錢花在我身上他們不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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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和張磊說,我家不要彩禮,婚房也由我們出,但是房本不能加他名字。他們家負責裝修和買傢具。所有床上用品也是我家買,甚至婚紗都是我家買。母親說,結婚對女孩子來說,是最喜慶的事情,所以她要親自為我選婚紗。

張磊樂壞了,歡天喜地回了家。他沒有料到,他母親卻提出了不同的意見。他母親說,既然得他家裝修,就得在婚房上加張磊的名字,否則裝修款不負責出。

她也不同意買婚紗,說別人結婚都是租婚紗,我憑什麼搞特殊?就算我家出錢,那份錢也可以婚後拿過來,用在過日子上,婚紗只能穿一天,買了不是浪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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