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女兒送到姥姥家,半年後去看她,氣得我翻了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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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結婚後,感情一向很好,尤其是女兒出生后,妻子在家做專職主婦,一家三口更是其樂融融。

我在公司里是個中層幹部,每月到手有一萬二,不過今年形勢不好,收入銳減,妻子決定復出工作,這意味著需要有個人來帶女兒。我父母結婚得早,現在都還沒退休,肯定來不了,妻子的父母則在鄉下帶著她兩個哥哥的兒子,也走不開。最後一商量,只得將三歲的女兒送到妻子父母身邊。

我們抱著女兒去了妻子的父母家。二老這輩子養了三個兒女,而且現在身邊還有兩個孫子,對孩子興趣不大。老丈人淡淡地說:「提前說好,鄉下沒你們城裡那麼多講究,我們也沒那麼多精力光顧著她一個,你們要願意就把她放下吧。」

院子里兩個十歲左右的小侄兒乍乍乎乎的,相當的野。老丈人的態度讓我預感到把女兒送過來是個錯誤,我很擔心他們會不會盡心照顧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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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說了很多好話,又拿了兩千塊錢,說這是女兒的伙食費和零花錢,以後每個月,她都會寄兩千回來的。他們的臉上這才有了笑臉,臨走之前,我不放心,委婉地告訴丈母娘,那筆錢是給我女兒一個人用的。她點頭答應了。

一晃大半年過去了,我們因為工作太忙,沒時間去看女兒,只能通過電話。妻子父母都是老式手機,不支持視頻,只能打普通電話,每次我們聽著女兒奶聲奶氣的聲音,都會感到既高興又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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